1.在科主任領導、主治醫師指導下,根據工作能力、年限,負責一定數量患者的醫療工作,新畢業的醫師實行三年24小時住院醫師負責制、12小時留院制。
2.擔任住院、門診、急診的值班工作,對患者進行檢查、診斷、治療,開寫醫囑并檢查其執行情況。
3.患者24小時內完成入院記錄,8小時內完成首次病程記錄。檢查和修改實習醫師的病歷記錄。負責患者住院期間的病程記錄,及時完成出院患者病案整理工作。
4.向主治醫師及時報告診斷、治療上的困難以及患者病情的變化。對醫療過程中遇到的不能解決的問題,向上級醫師多請示,多報告,不擅自作出診治。
5.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全面負責,在下班以前,做好交班工作。對需要特殊觀察的重癥患者,用書面方式向值班醫師交班。
6.參加科內查房,對所管患者至少每天上、下午各巡診一次??浦魅?、主治醫師查房(巡診)時,應詳細匯報患者的病情和診療意見,請他科會診時,應陪同診視。
7.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常規,親自操作或指導護士進行各種重要的檢查和治療,嚴防缺陷事故。
8.認真學習、運用國內外先進醫學科學技術,積極開展新技術、新療法,參加科研工作,及時總結經驗。
9.隨時了解患者的思想、生活情況,征求患者對醫療護理工作的意見,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和心理指導。
10.在門診或急診科工作時,應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進行,按門診、急診科工作制度執行。
11.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